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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食服务中心凉菜间安全管理制度

来源:饮食服务中心   发布者:饮食服务中心     日期:2018年11月15日 17:04   点击数:  

为确保食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和《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,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,不得进行加工。

二、进行凉菜制作应设置专间,达到“五专”要求——专间、专人、专用具、专冷藏设施和专用消毒设施。凉菜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,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,凉菜间内操作人员进入凉菜间时,应穿戴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,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,操作中应适时消毒。

三、凉菜间每餐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(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,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,并做好记录),凉菜间内的温度应不高于25℃。

四、凉菜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、工具、容器,用前应消毒,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。

五、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、水果等食品原料,应清洗处理干净后才能带入凉菜间。

六、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。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,食用前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(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℃)方可食用。